本人我有幸(?)有不少次陪病經驗,雖然跟一般人比起來是頻繁,但當然也不會頻繁到記得所有進出院的事,尤其這次大概是我第一次弄出院和付錢的事宜。總之,終於(?) Suffer 到底。
這次左腳的傷,加上之前右腳的傷,讓她連動都艱難,或許我們 #內心真的疲累 吧,以往只敢住健保房、自己顧、出院自己認命在家,這次她幾乎要求到位,要二人房、要看護、出院進療養院,這些開銷等於我們好幾個月的薪水,就算平時有預備金,一次面對那麼大筆支出還真是會心痛。
因此,我其實是第一次處理這些事,看護的聯絡也只能基於互信原則,總之過程也是曲折,中途換了一次看護,弄得不太愉快。至於療養院聯絡,也是這次才知道進入療養院是要完整體檢的(所以三天前其實有請醫院依照一般養護之家的標準做)。療養費用跟過去親戚住過的比起來,又高了一大階,提了38,000繳費,就為讓她 #有好的照顧和復健。
有了之前自己請領對方強制責任險的經歷,單據的收集對我不是難事(而且畢竟我也做過營會、外商公司的財務行政),不過當然請領項目都有上限,因此也只能盡量將每一個項目都請到。

*這台機器日租金500,於是醫生建議我們用別的方式復健,我拍照留下倩影。
謝謝所有閱讀、默默 #禱告、留言、私訊的人。也謝謝奉獻給我的弟兄姊妹們,願上帝加倍祝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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